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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与港口集团签订2012年度港口建设费委托代收协议

发布时间:2012-01-04浏览次数: 字体:【

  2011年1231日上午,连云港港口集团喻振东副总裁率港口集团业务部及财务部人员专程赴我局商谈2012年港口建设费委托代收相关事宜,我局张浩副局长率征稽处及财务处相关人员与港口集团举行了会谈。

  2011101日起,港口建设费的征收主体由原港口经营人调整为海事管理机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港实际情况,我局与连云港港口集团签订了为期三个月的委托代收协议。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截止1231日,我局委托连云港港口集团代收的港口建设费已逾九千万元,居江苏海事系统征收数额之首。

  会谈中,宾主双方对过去一个季度以来的合作表示了满意。为了继续做好2012年的港口建设费征收工作,双方就结算周期及结算方式等具体事宜进一步磋商并最终达成一致,由张浩副局长和喻振东副总裁分别代表甲乙双方签订了2012年度委托代收协议,标志着新一轮的合作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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